冲突矿物响应
反对冲突矿物的举措
美国于2010年颁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该法案第1502条要求美国上市公司和外国私人证券发行人披露有关冲突矿产的信息。 规则已被采纳。 冲突矿物是指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周边九个国家生产的金、钽、锡、钨四种矿产。目的是要切断对这些地区实行暴虐行为和人权侵害的武装集团的资金来源。 为了在企业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我公司制定了不使用刚果共和国及周边九个国家由武装势力开采及倒卖的冲突矿物的政策。 我们将确保整个公司不使用所有矿物,并要求主要供应商彻底确认其矿物资源的来源,努力防止使用冲突矿物。 万一我们发现我们使用了冲突矿物,我们将停止使用它们并努力采购替代品。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从合规和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真诚地解决冲突矿产问题。
CEO 中岛秀敏